办理随军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准备相应的材料:
条件确认
军龄满15年或正营级干部或年满35周岁(三者取其一)。
符合条件的家属(子女)可以向部队申请办理随军。
材料准备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随军家属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随军家属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无业证明(由老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或者县劳动局开具)。
《随军家属进京落户申请表》、《未就业随军家属情况统计表》等。
提交申请
将上述材料报至总装政治部,等待审查批复。
获得批准
总装下发批准文件,包括结婚证原件、住房证明原件、《随军家属进京落户申请表》原件、准迁证等。
户口迁移
拿到准迁证后,回原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拿到《户口迁移证》。
落户手续
携带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住房证明、落户证明、身份证、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部队驻地公安局办理落户手续。
后续事项
如有工作,可能还需到人事局或劳动局办理调动手续。
办理完落户手续后,可能还需进行其他相关手续,如医疗保险、社保等。
请注意,以上流程和材料可能因地区、时间和政策变化而有所不同,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