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综治中心稳步迈上规范化建设轨道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11 09:29:00    

今年以来,青海将加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作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实践,通过规范场所设置,强化力量配置,完善工作流程,重点推动45个县级综治中心实现实体化运行。结合“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各级综治中心排查矛盾纠纷和社会治安风险问题1947件,化解率达93%,进一步有效提升全省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范化水平,更高水平的平安青海建设根基不断巩固。

在具体部署上,省委政法委鲜明提出“三种类型”(城区、农区、牧区)的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模式,指导各地党委政法委根据本地区矛盾纠纷趋势特点和社会治安风险重点领域,以县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为重点,一体推动省、市、乡综治中心建设运行提质增效,形成了一批具有地域特色和实际成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筑牢矛盾纠纷化解防线。其中,西宁市城北区创建“四元四色”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依托网格、村社、街镇和区级“四个排查单元”广泛收集信息,按照矛盾隐患风险等级由低到高划定为“蓝黄橙红”四色警示级别,分层级由专人跟踪督办,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海东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实行综合登记、分流转办、事项办理、跟踪督办、办结反馈、回访问效的“六步闭环工作法”,对群众诉求办理实现全流程可追溯管理,让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海北藏族自治州海晏县推行“小事快办、急事特办、烦事细办、难事共办”的“四事分流法”,确保各类事项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让高原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来源:青海日报 作者:石成砚

编辑:谢青玉 责编:鲁东 监制:陈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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