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纪检监察机关与垂管单位纪检机构协作联动“零距离”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11 16:34:00    

今日永州讯(蓝山特约记者 黄亚芝)“加强与驻蓝垂直管理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的协作配合,推动建立协同高效、保障有力的工作机制,是实现垂管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近日,蓝山县纪委监委组织召开驻蓝垂管单位内设纪检机构加强协作配合座谈会,在全市率先启动纪委监委关于垂管单位开展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管辖和监察措施使用改革试点工作。

为推动形成县纪委监委与垂管单位共治共享的监督格局,蓝山县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地方纪检监察机关与垂管单位纪检机构“零距离”无缝对接机制,坚持“信息互通、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成果共用”的工作思路,明确以县纪委监委为主导、垂管单位为主体,县纪委监委相关部室与垂管单位内设纪检机构各尽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

“垂管单位属于‘条条’管理,存在上级纪检机构管不到、内设纪检机构管不住、地方纪委监委管不上等现实难题,如何着力破解垂管单位所面临的监督困境?”蓝山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扎实推动纪委监委机关与垂管单位纪检机构协作联动“零距离”、建立信息互通机制,是破解垂管单位监督难题的有效办法。

该县纪委监委坚持以纪检监察工作协作机制升级提质推动与各垂管单位的协作水平有效提升。强化人员联管,将12个驻蓝垂管单位内设纪检机构纳入6个片区协作组;坚持业务联学,将垂管单位纪检干部的业务培训纳入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培训“大盘子”;突出工作联动,建立月例会制度、健全办信办案、监督检查、案件初审、讲评交流、工作会商等工作机制。同时,该县纪委监委着力在线索处置、措施使用、信息共享等方面与驻蓝垂管单位加强联动,全力打造双向协作“直通车”,确保垂管单位与县纪委监委同频共振,高效推进。

此前,蓝山县纪委监委与县农商行建立案件查办全方位协作机制,对涉嫌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由对口协作的第四片区协作组“一对一”负责,明确垂管单位纪检机构固定2名办案人员进行“一案一协作”,与县纪委监委办案人员在数据分析、谈话询问、定性量纪等方面进行联合攻坚,该县纪委监委以此为有效经验努力在试点工作中复制可推广的协作机制。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强与垂管单位协作配合,一一打通垂管单位纪检监察机关与地方纪检监察机关协作过程中的堵点、难点,攥指成拳形成合力。”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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