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招标的时间主要取决于具体的项目要求和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应当及时向资格预审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个的,应当重新招标。
具体的时间节点如下:
资格预审公告时间:
不少于5个工作日。
发售招标文件至开标:
不得少于20天。
整个流程:
从发布邀请书到开标,时间不少于28天。
因此,邀请招标的时间至少需要20天,具体时长可能会因项目复杂性和其他因素有所延长。建议在实际操作中,招标人应充分考虑项目进度和潜在投标人的准备时间,确保整个流程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