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逃票是指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产生了纳税义务,但未按照规定缴纳税款,并逃跑躲避税收征管部门征税的违法行为。此外,逃票也被定义为无票乘坐车船或无票进剧场、电影院看影剧等,即以违法之方式少付或规避应付的费用。
逃票属于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因此,无论是从税收征管的角度,还是从法律规定的角度,逃票都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应当受到相应的处罚。建议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诚信纳税,以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