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没有保险的处罚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具体处罚如下:
未投保交强险的处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车辆,直至其依照规定投保后。
处以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未放置保险标志的处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
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未年检且未投保的处罚
记3分,罚200元。
责令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建议
为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行车安全,建议车主及时为自己的爱车投保交强险,并确保车辆年检合格,避免因未投保或未放置保险标志而被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