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下属单位因地区和级别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下属单位类型及其职责:
办公室
负责日常行政管理和文件处理等工作。
植树造林经营股
负责林业工程的规划、设计和实施,包括植树造林、封山育林、林木育种等。
森林资源和林政管理股
负责森林资源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包括林权争议调处、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等。
计划财务和资金管理股
负责林业项目的资金管理、预算编制和财务审计等工作。
营林处
负责林业工程的规划和实施,包括造林、更新、改造等。
林政处
负责林业行政管理工作,包括林权管理、森林资源保护、林业执法等。
林业改革发展处
负责林业改革和发展的规划和实施,包括林业产业政策的制定和实施等。
产业处
负责林业产业的指导和管理,包括林业产业发展规划、林业龙头企业培育等。
森林防火办公室
负责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火灾扑救和火灾调查等工作。
林权争议调处处
负责林权争议的调解和处理工作。
科技与交流合作处
负责林业科技的研究、推广和交流工作,包括林业技术的引进和开发等。
人事处
负责林业系统的人事管理和培训工作。
此外,一些林业局还可能设有下属事业单位,如林业综合服务中心、森林调查设计队、林业科学研究所、森林消防队、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等。这些单位通常负责具体的林业技术支撑、资源管理、防火、病虫害防治、科技推广等工作。
建议根据具体地区和林业局的实际情况,进一步了解下属单位的详细职责和设置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