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兵去世后有什么待遇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18:41:34    

老兵去世后,其遗属可以享受的待遇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次性抚恤金

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一次性抚恤金的发放标准主要取决于退伍军人的死亡性质和死亡时的月基本工资标准。

烈士和因公牺牲的退伍军人,其遗属可以获得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40个月的基本工资作为一次性抚恤金。

病故的退伍军人,其遗属则可以获得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40个月的基本工资作为一次性抚恤金。

丧葬补助费

退役军人去世后,对其遗属增发12个月的残疾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

对于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致残的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情况,其遗属还可以享受病故军人遗属抚恤待遇。

定期抚恤金

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死亡的,增发6个月其原享受的定期抚恤金,作为丧葬费,同时注销其领取定期抚恤金的证件,从下个月起不再发给定期抚恤金。

特别抚恤金

在国防和军队建设、科研职业或者作战中做出牺牲贡献的现役军人死亡,除上述抚恤金外,可由国防部发给特别抚恤金。

其他补助

退役军人去世后,遗属还可以获得医疗费、奖励金、职业培训费等补助,具体标准以法律规定为准。

农村老兵去世后,其遗属还可以领取一定金额的丧葬补助,具体金额因地区而异,最低补助标准为500元,有些地方可能会更高。

这些待遇旨在缓解遗属因失去亲人而带来的经济压力,并体现国家对退役军人的尊重和关怀。具体的待遇标准和发放方式可能因地区和政策变动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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