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塘的管理通常归属于农业部门或渔业部门,具体取决于当地政府的行政设置和职能划分。以下是相关信息的概述:
渔业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工作。
规模养鱼需要在当地县级渔业主管部门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许可证》。
渔业归水利部门管,水利部负责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包括渔业生产所需的水资源。
土地管理
挖鱼塘需要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村民代表同意,签订合同,到县级土地管理部门审批,登记备案。
基本农田挖鱼塘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管。
水产管理
水产属于农业范畴,统归农业部管。
在一些水产养殖欠发达的地方,可能由农林局或海洋与渔业局监管;在水产相对成熟的地方则为渔业局或水产局。
渔政管理
渔政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渔业局,负责渔业行业管理和职责范围内的渔政管理。
渔政检查人员执行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交付的任务。
请根据您所在地的具体情况,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以获得准确的管理部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