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暴力的处理涉及多个部门和机构,具体如下: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接到投诉或求助后应提供帮助和处理。
妇女联合会:
为受害者提供支持和服务。
公安机关:
接到报案后应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调查取证,并协助受害人就医和鉴定伤情。
人民法院:
受害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寻求法律保护。
受害者所在单位:
也应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受害者在遭受家庭暴力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向上述任何单位或组织投诉、反映或求助。
向公安机关报案。
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或其他法律行动。
请记住,无论何种形式的家庭暴力都是不可接受的,受害者有权获得帮助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