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庭前阅卷:
人民陪审员需要认真及时审阅所陪审案件的材料,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并做好阅卷笔记。
参加庭审:
在庭审过程中,人民陪审员主要参与法庭调查阶段的发问,并且要敢于发问,掌握一定的发问技巧,以客观中立的态度进行。
收集证据:
人民陪审员需要到相关地方收集证据、资料、线索,提供给法庭参考。
单独调解简易案件:
对于一些简易案件,当事人提出申请后,陪审员可以单独进行调解。
参与合议:
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开庭审理案件或案件的调解,并在合议过程中行使独立表决权。
监督法官审判执行:
人民陪审员需要监督法官的审判执行等工作,确保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宣传法律:
积极宣传法律、法规,帮助居民群众尽快了解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增强群众法律意识。
提供法律服务:
向社区居民提供各项法律服务,包括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法律疑问、进行纠纷调解等。
反馈法律诉求:
充分发挥桥梁作用,及时将社区居民的法律诉求等情况反馈给法院。
参与执行工作:
配合协助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参与执行和解,打击失信被执行人,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生效裁判。
人事管理:
人民陪审员的人事管理工作由人民法院政工部门负责,包括对人民陪审员的培训、考核和奖惩等。
这些职责旨在确保人民陪审员能够有效地参与审判活动,发挥其监督和法律宣传的作用,从而提高司法公正性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