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失踪案的时效问题,存在两种不同的时效规定:
普通诉讼时效
一般情况下,失踪案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宣告失踪的特别规定
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的,需要债务人下落不明满二年。
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公告期间为三个月。
综合以上信息,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如果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则普通诉讼时效为三年。
如果债权人申请宣告债务人失踪,则需满足债务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条件,并且需要经过法院公告寻找失踪人,公告期为三个月。
建议在具体案件中结合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时效规定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