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超生罚款的具体金额如下:
1. 城镇居民:按照所在区县(自治县、市)城镇居民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至6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如果实际收入超过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则按照实际收入的2至6倍征收。
2. 农村居民:按照当地乡镇农村居民上年人均纯收入的2至6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如果实际收入超过当地乡镇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则按照实际收入的2至6倍征收。
3. 对于生育两个或多个子女的情况,罚款将依照上述基数,按违法生育或收养子女的人数为倍数,从重征收。
4. 如果违法生育或收养行为在发生一年以上才被发现,则按照发现时上年的收入水平计算征收社会抚养费。
5. 对于一胎生育两个或多个子女的情况,按照生育一个子女计算征收社会抚养费。
6. 如果男女一方无能力缴纳社会抚养费,其社会抚养费由另一方缴纳。
请注意,这些信息基于2024年1月24日的数据,具体金额可能会根据当地政府的规定和实际情况有所变动。建议联系当地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获取最新的罚款标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