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院通常包括以下部门:
1. 立案庭:负责案件的受理、登记、排期、送达和审判流程管理。
2. 刑事审判庭:负责刑事案件的审理。
3. 民事审判庭:负责民事案件的审理。
4. 行政审判庭:负责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
5. 审判监督庭:负责审判工作的监督与指导。
6. 执行局:负责案件的执行工作,包括财产保全、拍卖等。
7. 赔偿办公室:负责赔偿案件的审理。
8. 研究室:负责法律研究、司法统计和信息化建设。
9. 监察室:负责对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和管理。
10. 政治部:负责法院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干部人事工作等。
11. 办公室:协助院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文秘、文电、档案等。
12. 诉讼服务中心:提供诉讼服务,如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
13. 法警总队:负责司法警察的工作。
14. 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负责法院的司法行政装备管理。
15. 信息技术处:负责法院的信息技术工作。
16. 新闻宣传办公室:负责法院的新闻宣传和报道。
17. 工会:负责法院的工会工作。
18. 派出法庭:在辖区内的特定地点设立的法庭,负责当地案件的审理。
请注意,不同法院可能会有不同的部门设置和职责划分,上述信息以最新发布的数据为准。如果您需要了解更详细的信息,请告诉我,我会尽力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