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身份证的要求如下:
携带居民户口簿:
这是最基本的材料,必须携带。
提供本人两张彩色寸头照片:
照片要求为正面头像,表情端庄大方,头和脸不得歪斜和侧转,穿深色衣服,衣服上不得有装饰,穿着高领毛衣必须将脖子露出。
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表格需要本人签名。
交纳证件工本费:
具体费用根据不同情况有所差异,首次办理或过期补办约20元,丢失补领约40元。
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申领手续:
选择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或派出所进行办理。
核对申报材料与户口登记项目内容无误后,办证信息将报送上一级公安机关制证:
确保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未满16周岁的公民,需监护人陪同办理:
需要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时限:
一般情况下,办结时限为自受理之日起30天,如急需使用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
建议:
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选择合适的时间去办理,避免因为材料不齐全而多次往返。
留意办理时限,如有急需,可以申请临时身份证。
着装要求整洁大方,避免穿着过于花哨或不符合要求的服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