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失业保险金需要在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进行申报。具体来说,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失业保险待遇。
此外,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因此,建议失业人员在离职后尽快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以确保能够按时领取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