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楼报建需要到当地的 规划建设局进行审批。具体流程如下:
项目申报审批:
首先到发展改革委员会进行项目申报审批。
用地和建设项目许可证:
然后到规划部门申请用地和建设项目许可证。
用地申请:
再到国土局申请用地。
施工许可证:
最后到建设局申报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
对于农村自建房,流程略有不同:
申请:
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
审核:
村委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
乡建办申请:
向乡建办提出申请。
实地踏看:
乡建办工作人员实地踏看,同意建房。
领取申请表:
到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
签字同意:
经乡建办签字同意。
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
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核实同意。
县规划建设局审批:
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县行政服务中心)。
领取产权证:
建房户领取产权证。
此外,还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如果使用耕地进行建设,需要经过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需要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和手续,以确保报建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