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养殖的保护动物分为以下几类:
二级保护动物
野猪
黄麂
许多种类的蜥蜴和变色龙
某些蛙类
刺猬
蜘蛛
蝈蝈
“三有”保护动物
貉
麂
果子狸
麝鼠
山鸡
雁鸭类
鹧鸪类
蛙类
蛇类
经济昆虫类等百余种
非重点保护动物
乌龟
寄居蟹
蜗牛
青蛙
松狮蜥
蜜熊
蜜袋鼯
耳郭狐
马达加斯加蟑螂
特定情况下的允许
某些野生动物如鹿、熊、猴等虽然属于保护动物,但在特定情况下(如人工繁育)也可以养殖,但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和申请相关执照。
注意事项:
许可证要求:养殖上述保护动物需要办理相应的许可证,如《陆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和《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法律法规遵守:养殖保护动物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禁止非法捕捉、贩卖、购买和收受濒危野生动物。
种源合法性:养殖的种源必须是合法取得的,即从具有林业部门发给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或“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的养殖场购买。
建议在养殖保护动物前,详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咨询当地林业部门,确保合法合规养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