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累犯包括以下几类犯罪分子: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犯罪分子:
这类犯罪包括刑法分则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所有罪名。
恐怖活动犯罪的犯罪分子:
这类犯罪不仅包括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资助恐怖活动罪,还包括恐怖组织实施的各种犯罪。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
这类犯罪不仅包括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还包括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的各种犯罪。
特别累犯的成立条件包括:
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上述三类犯罪中的任一类罪。
前罪和后罪不要求是同一罪名,只要满足同一类罪即符合条件。
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犯罪分子,都构成特别累犯。
需要注意的是,成立特别累犯不受刑罚种类和前后罪时间限制的要求。
综上所述,特别累犯包括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和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均视为累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