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刑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以下是减刑所需手续的概述:
提交减刑建议书 :由执行机关(如监狱)向人民法院提交减刑建议书。提供法院裁判文书:
包括终审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以及历次减刑裁定书的复印件。
证明材料
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的书面证明材料。
罪犯评审鉴定表、奖惩审批表等。
其他相关材料:
根据案件审理需要,可能还需要提交其他相关材料。
人民法院审查:
人民法院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备的应当立案,材料不齐的,通知执行机关在三日内补送。
合议庭审理:
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对减刑案件进行审理。
作出裁定:
人民法院根据审理结果作出减刑裁定,并及时送达执行机关、同级人民检察院以及罪犯本人。
检察院监督:
人民检察院对减刑裁定有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纠正意见。
以上步骤完成后,减刑程序即告结束。需要注意的是,减刑的具体条件和程序可能因地区、案件性质等因素而有所不同,请以当地法律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