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迹鉴定通常需要 15至60个工作日的时间来完成,具体取决于案件的复杂性和鉴定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及实际鉴定时间的总结:
一般时间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和相关实践经验,笔迹鉴定通常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
特殊情况
如果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经鉴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并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即总时间可能达到六十个工作日。
实际完成时间
虽然法律规定了司法鉴定的时间限制,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案件的复杂性、鉴定机构的工作负荷、鉴定技术的要求等因素,实际完成鉴定的时间可能会有所不同。有的案件可能在较短时间内完成,有的则可能需要更长时间。
鉴定文书出具时间
司法鉴定从受理之日起一般应当在15日内出具司法鉴定文书。如确需延长的,经向委托人说明理由,可延长至30日。复杂、疑难案件的鉴定时限确需延长的,经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并征得委托人同意,可再适当延长。延长期不得超过60日。
综上所述,笔迹鉴定通常需要30个工作日,但在特殊情况下,经过批准的延长时间不得超过60个工作日。实际完成时间可能会因各种因素有所提前或延迟,因此建议以鉴定机构实际通知的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