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规定产假多少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20 09:46:03    

深圳的产假规定如下:

基础产假

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奖励假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80天的奖励假。

陪产假

男方在妻子生育期间可以享受到15天的陪产假。

其他假期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施行输卵管结扎的,计21天;施行输精管结扎的,计7天;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复通手术的,计14天。

总结:

生育一胎:正常产假98天 + 奖励假80天 = 178天。

生育二胎:正常产假98天 + 奖励假80天 = 178天。

难产:正常产假98天 + 奖励假80天 + 难产假30天 = 208天。

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建议:

建议提前了解并确认相关假期规定,以便合理安排时间。

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如难产、多胞胎等),应及时与所在单位沟通,了解具体的假期天数和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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