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认和讯问是刑事诉讼中常用的两种侦查手段,它们各自有不同的目的和作用:
辨认的目的和作用
辨认是侦查手段之一,用于帮助侦查人员发现犯罪线索,澄清或确认犯罪嫌疑人。
它涉及让熟悉或了解案件相关客体特征的人(如被害人、证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对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场所、人身、尸体进行识别。
辨认有助于从多个嫌疑人中确定重点嫌疑人,特别是在被害人与犯罪分子有直接接触的案件中,如抢劫、绑架、伤害、诈骗等。
讯问的目的和作用
讯问是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的正式提问,目的在于获取案件相关的陈述或供词。
讯问旨在通过提问让被审查调查人或证人详细描述辨认对象的特征,以保障辨认结果的客观真实性。
正确的讯问技巧可以确保获取的信息是可信的,为法庭审理提供可靠的证据。
为什么需要辨认和讯问
辨认和讯问是相辅相成的。辨认提供了直接的视觉证据,而讯问则通过被审查调查人的陈述来补充或验证这些证据。
正确的辨认程序可以避免暗示性,确保辨认结果的真实性,而有效的讯问则能确保被审查调查人提供的信息是真实可靠的。
在组织辨认时,选择合适的陪衬客体对于确保辨认结果的准确性至关重要。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辨认和讯问在刑事诉讼中各自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们共同工作以查明案情,并为法庭提供确凿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