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注销手续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准备材料
死亡户口注销:需提供《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死亡医学证明》(农村可凭乡村证明)。
应征入伍:需提供《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入伍通知书》。
出国出境定居:需提供出国出境证件、《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重复注册户口:需提供原重复注册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知,以及户主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
提交申请
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科提交上述材料。
审核过程
户籍警会安排民警调查核实情况。
填写注销户口的相关表格,并进行身份验证。
办理注销
户籍警根据调查结果和申请人的意见,填写综合材料。
派出所手续完成后,装订所有资料并盖章。
携带所有资料到派出所的上级主管部门户政科领导签字。
完成注销
上级领导签字盖章后,户口注销手续完成。
户口登记机关审查材料无误后,户口将被注销。
注意事项
注销户口只能注销当事人本人的户口,户主非本人时需将户口本上其他人牵出,重新立户。
注销后,需妥善保管注销证明,以免遗失或被他人冒用。
注销户口后,相关的社保、医疗保险等可能需要重新办理。
请根据具体情况,按照上述步骤办理户口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