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入住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20 02:55:04    

未入住的物业费收费标准主要 取决于当地政策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以下是一些关键点:

未入住物业费按70%交纳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未入住的房屋通常需要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收费标准的70%交纳物业费。

已收房但尚未入住的优惠政策

一些地区对已收房但尚未入住的房屋提供优惠政策,例如在青岛,空置房在6个月内免交物业费,6个月以上按照合同约定的60%交纳。

空置房物业费的申请与备案

若要享受空置房的物业费优惠,业主通常需要向物业公司进行申请备案。如果忘记申请备案,物业公司会按标准费用收取。

按法定产权面积计收

物业费按照法定产权面积计收,空置房物业费也可按此面积计算,然后按照70%的比例交纳。

不同物业级别的收费标准

不同物业级别的收费标准不同,例如一级收费标准为1.00元/平方米·月,二级为0.75元/平方米·月,三级为0.45元/平方米·月,四级为0.35元/平方米·月。

未交付房屋的物业费

如果房屋未交付于业主导致没有入住,应由建设单位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费。

综上所述,未入住的物业费一般为合同约定标准的70%,但具体收费标准可能因地区和物业级别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您查阅当地的物业管理服务政策或咨询物业公司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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