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税收优惠主要包括:
增值税优惠
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同样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向个人或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可以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个人所得税优惠
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可以扣除800元或20%的费用后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首次出租自有住房且出租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个人,可以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个人租房支出可以享受房租专项附加扣除,最高限额为每月1500元。
房产税优惠
对个人出租住房的房产税可以按照租金收入的4%减半征收,即实际税率为2%。
其他优惠
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后,可以享受增值税和房产税的优惠政策。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发布的政策整理而来,具体实施可能因地区和政策变动而有所不同,请以当地税务部门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