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登记应当在 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者相关政务网站上办理。具体办理方式如下:
线上办理
通过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或辽宁人社小程序等线上渠道进行办理。
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搜索“就业登记”,然后在线办理。
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或“粤就业”微信小程序进行办理。
线下办理
到全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
劳动者可前往广州市任一区、街(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
用人单位办理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后,应当于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用人单位应在工商注册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
失业人员办理
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后,应及时向发放《登记证》的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报告,并办理就业登记。
流动就业办理
流动就业的省内农村劳动力,持身份证和相关证明到本人户口所在地或求职所在地市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登记。
流动就业的外省农村劳动力,持身份证和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到求职所在地的市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登记。
建议选择线上或线下渠道,根据个人情况选择最便捷的办理方式,并提前准备好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