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担保,也称为求偿担保、偿还约定书或反保证书,是指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这种担保方式旨在确保第三人在履行担保责任后,能够有效地向债务人追偿已支付的款项,从而避免因债务人无力偿还而导致的损失。
反担保的主要特点包括:
担保对象:
反担保的担保对象不是原来的债权,而是担保人的追偿权。
当事人:
反担保合同的当事人是本担保人(即第三人)和债务人或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即反担保人)。
从属性:
反担保从属于担保人与债权人之间的担保合同,是担保合同的从合同,而非主合同的从合同。
担保方式:
反担保的担保方式包括求偿保证、求偿抵押和求偿质押。
反担保的设立有助于促进金融交易的顺利进行,保障担保人的利益,减轻其承担担保责任后可能面临的风险。在实际操作中,反担保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并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移交占有的,应当办理相应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