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基本法主要包括以下几部:
1. 宪法 - 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 刑法 - 规定犯罪行为的定义、刑罚种类和适用条件等。
3. 刑事诉讼法 - 规定刑事诉讼的程序和规则。
4. 民法典 - 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5. 民事诉讼法 - 规定民事诉讼的程序和规则。
6. 立法法 - 规定国家立法机关的组成、职权以及立法程序等。
7. 行政诉讼法 - 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针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程序。
8. 行政处罚法 - 规定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程序和原则。
9. 选举法 - 规定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法律。
10. 全国人大组织法 - 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组织和活动原则。
11. 国务院组织法 - 规定国务院的组织和活动原则。
12. 地方各级人大和地方各级政府组织法 - 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组织和活动原则。
13. 民族区域自治法 - 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的组织和活动原则。
此外,还有针对特别行政区的基本法,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这些基本法律构成了我国法律体系的基础,反映了统治阶级的意志,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