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章通常包括以下几种:
公章:
企业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在合同上加盖的印章,具有法律效力,可以用于签署合同及其他重要文书。
法人章:
企业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加盖的印章,通常用于确认合同上的签名或盖章。
合同专用章:
企业或组织专门用于签署合同的印章,上面通常包含企业或组织的名称、注册地、成立日期等信息。
财务专用章:
用于证明财务相关问题的印章,如企业之间的对账单等。
行政章:
用于行政事务的印章,有时也可用于签署合同。
各部门的公章:
不同部门根据其职责范围使用的印章,其效力可能因具体情况而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因此,在签订合同时,根据行业习惯和交易惯例,可以选择使用上述印章中的任何一种或几种来确认合同的成立。
需要注意的是,合同章和公章虽然都具有法律效力,但合同章通常只能用于签署合同,而公章的使用范围更广。